物流問答
快遞國家標準的檢驗
關于檢驗:“先簽后驗”仍是“先驗后簽”
昨日,我國標準化研究院副研究員曾毅表明,原先檢驗快件時,快遞和市民對此的理解不同。市民以為,只要翻開快件,承認內件無缺無缺后才干簽字,應該“先驗后簽”;而快遞企業以為企業只擔任寄遞,應該“先簽后驗”。雙方觀念不一致,導致產生很多投訴、申述。收件人在簽收前,應對外包裝進行檢驗,仔細檢查外包裝有無破損、分量有無削減或有無從頭包裝過的痕跡。如外包裝無缺,收件人應簽字承認。假如外包裝呈現破損等異常狀況,收件人應先檢驗內件再簽收,快遞員應予以合作。在外包裝無缺的狀況下,若收件人還憂慮產生內件丟掉、缺少、損毀等問題,可以在簽字后和快遞員一起對內件進行拆包檢驗。
關于網購代收貨款:收件人可先檢驗內件再簽收bu3000關于代收貨款快件,比如網絡購物、電視購物和郵購等快件,收件人可先檢驗內件再簽收。檢驗時,可對內件外觀和內件數量進行清點,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或進行產品功用測驗?!吧碳遥瑧谟脩粝聠螘r,清晰奉告用戶對該快件的檢驗方法,是‘先驗后簽’仍是‘先簽后驗’,防止在投遞環節,市民和快遞員產生爭執?!痹氵€著重,假如未經收件人贊同,將快件交給單位的收發室、小區門衛簽收,由此呈現快件丟掉等問題,快遞公司應當承當悉數職責。
針對“快遞變慢遞”現象,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還規則了同城快遞、省內異地快遞的服務時限:同城快遞24小時;國內異地快遞72小時。假如同城3天、異地7天快遞還沒有,就算完全延誤。延誤補償應為革除本次服務費用(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),因為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損失,應按照快件丟掉或損毀進行賠償。
主張:現在主要矛盾在所以先驗貨再簽字,仍是先簽字再驗貨的問題上。站在快遞公司的態度看,假如先驗貨再簽字的話,1.影響快遞員的工作功率;2.憂慮貨品不是因為快遞過程中呈現的損壞,而是賣家自身貨品的問題,而被買家拒簽字,導致這次快遞失利。 站在買家的態度看,假如先簽字再驗貨的話,憂慮簽字后快遞員為了“工作功率”不等買家驗貨就走了。終上所述,個人以為,快遞員要進步工作功率可以先提前半小時(因人而異),這個可由買家要求寄件人在寄件單上面闡明,收件人在接到電話后,做好驗貨準備工作,等候驗貨。貨到后,可以先簽字再驗貨,假如貨品有問題,可以由快遞員當場取證(這個應該由快遞公司給每個快遞員裝備一個電子攝像設備,可以敏捷的上傳到快遞反應信息中,賣家、買家、第三方都能看見)。